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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创业随笔之三报税很重要(4)

上周的文章我们花了很多篇幅说SBD和关联企业。这次我们说说最简单的税务筹划方案之一——关联公司之间亏损转移,以及经常被忽略的申报表海外资产和股权。


>>>>关联公司的亏损转移(主营业务亏损Non-capital loss)


经济低迷的时候,公司更需要穷尽各种资源来维持业务。合理的避税自然是比较重要的手段之一,特别是关联公司的亏损处理。


上篇文章我们说过,关联公司是要分享SBD的总额度,但是加拿大税法里并没有对共同控制的企业集团中各个关联公司的亏损处理提出任何方案,仍然是各个公司各自报税。在美国和很多其他国家都有集团合并报税(group taxation),暨集团共同控制的企业是可以直接合并报表再按照最终数字报税的。2010年的时候加拿大联邦政府也提出过类似议案,不过后来不了了之。有利必须共“享”,有“难”不能同当的规矩显然是有点不太合情的,所以税务实务中,关联企业间的亏损转移(intra-group loss planning)也就变成了比较常见的税务筹划。



一般来说,主营业务亏损可以在该公司冲抵当年资本利得,也可以向前追溯3年返还所得税,或向后20年冲抵该年企业利润。当然,从现金流的角度来考虑,集团企业肯定不希望亏损的子公司A留着亏损,而盈利的子公司B多交税。常见的处理方法是盈利的B公司按照市场利率向银行借一笔资金,购买A公司增发的股份,然后A公司把这笔钱借给B还给银行。这样B就需要按照借款合同在税前向A公司支付利息,也就把利润转移去了B公司


还有一种方案是有盈利的B公司把一些主营业务需要的资产转到亏损的A公司名下,A公司用股权做交换,这样可以省去其他税费。然后A公司再把这些资产租赁给B公司使用,这样B公司就可以用租赁费用的方式把利润转去A公司。注意,这些转移和费用等要真实发生,文件做全,千万不能随意捏造业务。除了上面提到的方案,还有一些并购的方案,如果担心资产转移到亏损公司会有被债权人索得的风险,也能共同开设新公司来完成利润的转移。如果牵涉3-4家公司的相互转移利润也有很多更复杂的合法的手段来完成。但是这些都需要参照到税法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加拿大是common law ,法院有权力在有旧案的情况下,不支持这种策略的实施而最后驳回,因此建议有需要的企业主可以和我们以及我们的税务律师聊一聊,以定制以及确保具体方案的可执行性。


>>>>海外资产申报(T1135,T1134)


大家应该知道个人需要报海外资产,其实企业也是需要报海外资产的。申报时间是财年结束后的6个月内。如果晚报了, 最多可罚至$12,000;接到税务局的追讨申报通知书仍未申报者,罚款高达每月$1,000,最多可罚到$24,000;超过24个月逾期不报者,罚款将按照5%的海外资产成本额来计算。另外,2013年起,查税期限从三年延展至六年,所以文件一定都要保留好,6年内都可能要给税务局备查


海外资产申报并不是要对海外资产本身纳税,而是未来要对这些资产产生的收入和利息收税。CRA对税务居民海外资产申报的用意,是准确记录这些资产的价值变化,为了日后要并入加拿大时候的所得部分做课税。很多企业主估计是没有考虑到公司也需要报T1135,读完本文如果有疑问可以联系自己的会计师或者跟我们聊聊。


同样容易被忽略的还有T1134表,如果关联企业加总拥有海外公司10%的股份,就需要对这个海外公司(分支)提交信息表。需填写海外附属公司的名称、地址、主要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及设有固定经营地点的国家名称、股份持有资料、股东是否收到股息或拥有债权等,并需提供所申报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果作为一个小股东,申报者无法取得财务报表,应提供公司的税前收入及缴纳的所得税数额,或者努力试图获得财报的证据。(CRA是不是很贴心?拿不到也要证明努力过,这让报税的会计师怎么给客户建议呢?呵呵~)


除了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公司的收入类别、雇员人数、是否经营投资性的生意以及有无资本性增值与亏损等资料。2021年CRA对T1134表的内容做了一些调整。海外机构如果是互相关联的集团企业,可以合并成一个主体来提交信息,这样就不用为每个子公司单独去提交补充信息了。另外还增加了一些信息要求,我在这就不再赘述了。总之,表格从6页增加到了12页。而申报时间从财年结束的15个月之内,减少到了10个月之内。你的税务师如果要求适当加价,千万别怪他们。


>>>>结语


最近几次有关税务的系列文章主要是想让各位企业主们对CRA有个更直观的了解。加拿大号称万税之国,税务系统是非常完善的。征收的时候严格执行,需要回馈的时候也会比较爽快,疫情之中很多企业主应该能直接感受到政府系统对于好好交税的企业和个人的支持。了解一些税务的基础知识,就能提前咨询税务筹划方案,合适的时间完成合适的文件和流程,不要等到报税那一刻再手忙脚乱地去调整。过去几个月,《加拿大创业随笔系列》用6篇短文


从宏观情况,用工环境和税收政策三个方面为大家展示了在加拿大创业的一些侧影。内容多来自一些研究报告,专业人士观点和创业者的访谈。希望这些文章能对你的创业之路有用,感觉有帮助的朋友,请关注我们的公众号。参考资料:

  • CRA,Information returns relating to foreign affiliates,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international-non-residents/information-been-moved/foreign-reporting/information-returns-relating-foreign-affiliates.html

  • CRA,Questions and answers about Form T1134, 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international-non-residents/information-been-moved/foreign-reporting/questions-answers-about-form-t1134.html

  • EY,Canada Revenue Agency releases preview of revised T1134 form,https://www.ey.com/en_gl/tax-alerts/canada-revenue-agency-releases-preview-of-revised-t1134-form

  • MaureenDonnelly and Allister W. Young, Policy Forum: Group Relief for CanadianCorporate Taxpayers—At Last?,Canadian TaxJournal(2011) 59:2, 239 – 263;

  • MaureenDonnelly and Allister W. Young, Policy Options for Tax Loss Treatment: How DoesCanada Compare? Canadian Tax Journal(2002) 50:2, 429-488

  • Steve Suarez , Using Tax Losses Within a CanadianGroup of Companies, Tax Notes International(2012)66:1,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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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旨在诱使购买,销售特定的投资理财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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