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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闲置住房税(UHT)的专业见解

当2021年联邦预算引入闲置住房税(Underused Housing Tax,简称UHT)时正值多伦多市引入空置税,两个和房产有关的税一时间将大家的关注点完全迷失.许多税务从业人员(包括我自己)认为这项新措施只对非居民和非公民拥有的闲置或空置加拿大住宅产生影响,我们认为加拿大居民不需要担心,但实际详细阅读理解了UHT, 我们发现并不是如此。


尽管该税一般情况下适用于非居民,但实际上“闲置住房税”也会影响加拿大居民和公民,也就是说,尽管加拿大居民和公民可能不需要缴纳1%的税款,但他们可能需要提交六页的闲置住房税申报表,否则将面临未申报的罚款。


由于2022年是闲置住房税申报的第一年,在过去的税季中很多加拿大人忙于确定闲置住房税规定是否适用于他们。大部分个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自己拥有的房地产通常无需担心。他们不需要提交申报表,也不需要缴纳税款。然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客户如果以加拿大私人公司或受托人的身份拥有住宅房产,或代表他人的信托财产,他们可能有义务进行申报。


需要申报的客户黑钥金融咨询公司将其总结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被排除的业主”(Excluded Owners)。这些人不需要缴纳税款,也不需要提交闲置住房税申报表。被排除的业主包括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拥有共同基金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或特定投资流通信托的受托人、在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加拿大公司以及注册的慈善机构等。



如果您不属于被排除的业主,则被视为第二类:


“受影响的业主”(Affected Owner).这类业主,则必须提交闲置住房税申报表。其中的不符合豁免条件的业主则需要缴纳1%的税款。


受影响的闲置住宅业主包括:

  • 非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个人

  • 以合伙企业合伙人或信托受托人的身份拥有住宅房产的加拿大公民或居民

  • 外国公司

  •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加拿大公司之外的加拿大公司

受影响的业主中可以豁免的则根据业主类型的不同而不太一样;一些豁免情况包括特定加拿大公司、加拿大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加拿大信托的受托人、当年新增的业主以及已故业主(及其个人代表)。根据住宅房产的可用性,还有其他豁免情况,例如新建的房产或季节性无法进入的房产。还有基于位置、用途和房产居住者的豁免情况。具体信息请联系黑钥金融咨询公司,以核定自己的属性.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闲置住房税申报的房地产不仅限于投资或出租房产,而是包括任何“住宅”房产。也就是说房产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投资并不重要。而从物业类型来看,住宅房产定义为独立房屋或类似建筑物,包括三个单元或更少单元的房产、半独立房屋、排屋单位、住宅公寓单位或其他类似场所。如果住宅房产的住宅部分不超过房产的50%,则被视为非“住宅”房产,例如一些农场用的住宅等。


那么,哪些客户可能需要进行申报呢?


家庭成员可能以信托形式持有住宅房产,为残疾人提供个人住宅。或者,老年人可能使用Alto Ego Trust来持有住宅房地产,作为财产规划或继承策略, 这一点尤其值得关注,因为很多人会选择使用信托持有物业以避免一些遗产税。在这两种情况下,受托人必须提交闲置住房税申报表;但鉴于可用的豁免情况,从经济利益上来说不会产生任何税款。


对于需要缴纳税款的受影响的业主,税款基于房产价值(根据客户在房产中的比例所有权进行调整)。房产价值定义为房产税评估值或截至当年12月31日的最近销售价格中较高的一个, 而另一种选择是使用由认可评估师确定的公平市场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所拥有的住宅房产都必须单独提交闲置住房税申报表。例如,如果一个人在私人公司中拥有三个住宅房产,可能需要提交三份单独的闲置住房税申报表。


最后,未按时提交闲置住房税申报表的罚款相当严重。罚款金额为应缴税款的5%或个人为5,000加元(公司为10,000加元)中较高的一项。提交闲置住房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与常规T1个人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相同,即纳税年度后的4月30日。


在2022年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前,关于闲置住房税合规的困惑非常普遍。幸运的是,在2023年3月27日,政府宣布为加拿大公民提供过渡时期特殊待遇:减免所有罚款和利息(对于未按时提交闲置住房税申报表和未按时缴纳闲置住房税的情况),但前提是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必须提交闲置住房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这个过渡性减免意味着,尽管闲置住房税申报表和缴纳税款的截止日期仍为2023年5月1日,但加拿大税务局在11月1日之前收到的闲置住房税申报表和支付款项不会收取罚款或利息。


如果对于以上信息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网站book 您的咨询时间,以确定您的情况是否需要递交UHT




本文内容旨在分享讨论关于金融理财方面的一般信息.并非旨在诱使购买,销售特定的投资理财保险产品.有意投资者请与其理财顾问讨论个人境况,听取专业意见。本文内容原创,版权由作者所有,保留一切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更多信息,请留言微信平台www.blackkeyfinan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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