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TFSA一不小心超额供款了,怎么办?

TFSA免税储蓄投资户口已经存在了十多年,大家对此户口的操作规则也逐渐了解,但是投资人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超额供款Over Contribution案例仍然是层出不穷。我们来细说一个最近的法庭案例:一名 83 岁的萨省纳税人就其 TFSA 超额供款将加拿大税务局 (CRA) 告上了法庭。





在深入了解案件事实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TFSA超额供款规则,以及如果纳税人不小心超额供款会造成什么后果。例如2022 年的 TFSA 全年供款限额为 $6,000。然而如果个人从未进行过 TFSA 供款,那么累积下来的从未使用过的限额可高达 $81,500 。如果当年有取款的话,CRA允许纳税人在下一年开始重新存入之前的TFSA 取款额度。当纳税人不小心向他们的 TFSA 账户做了超额供款,那么从超出限额的当月开始,CRA每个月都会按照超供金额 的1% 对纳税人进行罚款。收到CRA的要求缴纳罚款的信之后,有的纳税人会请求 CRA 免除或取消罚款。通常CRA 在这种情况下有权要求纳税人证明超额供款是“由于合理错误造成的(as a consequence of a reasonable error)”,并且纳税人“毫不拖延(without delay)”地从 TFSA 中取出了超额的金额。如果CRA 拒绝取消罚款,纳税人则可以将此案提交联邦法院,由法官判定 CRA 的决定是否合理。这也就是这个纳税人在最近的案例中所做的。在最近的这个法庭案例中,这位自辩的萨省纳税人承认,他在 2016 年和 2017 年期间不知不觉地向他的 TFSA 供款过多。2016 年 1 月 1 日,他的TFSA 额度约为 $27,500。那一年他存入了$46,500,造成超额$19,000。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当年的$5,500的新限额生效时,超出的$19,000减至$13,500。随后在2017 年 7 月,CRA 就其在 2016 年度的TFSA超额供款发出通知,向他收取罚款。纳税人却未将超出的金额从TFSA里立即取出。一直到了2018 年7月,CRA 发了第二次通知,这次是针对其2017年度的TFSA超额,向其再次收取2017年的超额罚款。



在2018 年 9 月,CRA 的 TFSA 处理部门在发出的另一封信中建议纳税人尽快从其 TFSA 中提取超额供款,以停止每月征收的1% 罚款。纳税人终于在 2018 年 10 月 1 日从他的 TFSA 账户中取出了 超出的金额。一周后,纳税人向CRA提交了免除 TFSA 超额供款罚款的请求。他声称他不对超额供款负责,因为他的银行或 CRA 没有告知他有关超额供款的事实。他同时声称他不知道他从 TFSA 中的取款会在下一年添加到他的供款额度中。2019 年 1 月,CRA 拒绝了他的免罚请求。纳税人随即要求进行二级审查,并在 2019 年 6 月被再次拒绝。在拒绝其第二次请求时,CRA 官员指出,纳税人直到 2018 年 10 月 1 日才从他的 TFSA 中取出 2016 年和 2017 年的超额供款,这不能被认作是“无拖延”地执行。纳税人随后求助于联邦法院,要求其审查 CRA 的决定是否合理。在法庭上,纳税人提出 CRA 未能“公平合理地管理所得税制度”。他解释说,他没有立即提取多余的 TFSA 供款,因为他正在等待 CRA 对他的问题的答复。他还认为,CRA“有责任建立一个有效的不允许过度供款的系统”。法官认为 CRA已经合理地沟通和给出答复。法官裁定CRA 官员拒绝减免罚款的决定是合理的,理由是当纳税人被告知他有超额供款之后,他没有立即采取行动从他的 TFSA 账户中移除超额供款。就这个案例看起来的确是纳税人不具备有利事实作为胜诉依据。然而,往往TFSA的超额供款是在TFSA投资人不知情的情形下发生的,能不能证明自己的确“无辜”是一件难事,所提供理由能不能被税务局甚至法庭认为合理并且被接受,这又是受到太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这个案例其实也是法院给纳税人的一个重要警告,即TFSA投资人需要自己保持警惕,不要超出个人TFSA 供款限额。投资人在计算供款限额时需要全面考量,以免出现意外。最精准的办法就是登录到CRA官网的My Account里,便可立刻查看到自己的TFSA供款额度是多少。





因为很多次的超额供款案例就是在自我计算额度或者由银行工作人员帮助计算额度的情形下产生的。自己个人或者银行客服代表不一定熟知CRA对TFSA额度计算的规则:比如有的投资人刚刚二十出头,银行客服建议投资人一次性把之前没有存过的额度补满,却忽略了投资人年纪过小,18岁以前的年份是没有TFSA年度额度的规则,导致了投资人的超额供款。


还有的例子是发生在新移民身上,新移民在正式移居加拿大之前的年份也是没有TFSA额度的。银行客服不知道客户是新移民,从而给出了错误的建议,同样导致新移民投资人超额供款。


而最近我们碰到的另一个真实案例下的投资人由于TFSA超额供款被CRA罚款六千多,原因竟然在于这个投资人虽然是加拿大国籍,但是由于其长期居住在中国,多年前在CRA那里已经报备为非居民。然而银行人员并不知情,所以最终还是造成投资人超额供款的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金融机构都是每年年底向CRA更新每个纳税人当年的TFSA供款情况,等到CRA统计处理完后发出罚款通知,已经是第二年年中,因此大部分投资人都是被罚起码半年以上,按照每月超额金额的1%的罚款比例,仅半年就是6%,这恐怕早已超出所购买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收益了,真正是得不偿失。


本文内容旨在分享讨论关于金融理财方面的一般信息.

并非旨在诱使购买,销售特定的投资理财保险产品.

有意投资者请与其理财顾问讨论个人境况,听取专业意见。

本文内容原创,版权由作者所有,保留一切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更多信息,请留言微信平台

www.blackkeyfinancial.com



Featured Posts
Recent Posts
Archive
Search By Tags
Follow Us
  • Facebook Basic Square
  • Twitter Basic Square
  • Google+ Basic Square
bottom of page